1.国际贸易中的佣金问题怎么解决?

2.佣金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3.救命!!!很简单的,FOB含佣价怎么算?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_含佣金价公式错误

你是想知道FOB价是怎么算的,是吧?其实这个算法很简单的,具体如下:

出厂含税价340,则不含增值税价格为340/(1+17%)=290.60;

则退税为:290.60*0.15=43.59;

则计算上退税,工厂实际成本340.00-43.59=296.41;这里的成本相当于是工厂交货的成本,下面继续加上其他费用,逐步计算FOB价;

加上运费,则成本296.41+2.50=298.91;

加上贸易公司费用0.5%,这里的0.5%,不太肯定你计算的基数是什么。我们暂且以工厂交货的成本加上运费作为这里0.5%的基数吧,则贸易公司费用为1.49;于是,到这一步,成本增加为298.91+1.49=300.40;

加上佣金,则成本增加为:300.40+5.00=305.40;

继续增加信用保(出口信保?)1%,则成本继续增加为305.40*(1+1%)=308.45;

再加上银行费用2.10及货检(出口商检?)费,则成本至此增加为:308.45+2.10+0.25=310.80;

至此,全部成本就出来了。这个基本上包含你所列到的所有附加费用的实际成本了。当然,这个只是告诉你怎么去计算,实际上,这个显然不是FOB XXXX的报价。因为:

1,利润:你的利润在哪里?

2,你计算运费的时候,是否包含了拖车(拖柜)的费用?

3, 需要向码头支付的费用,这个你没有计算进去;

4, 需要向货代支付的费用,这个你没有计算进去;

5, 需要向船公司支付的费用,这个你没有计算进去;

6, 报关,商检,后期其它文件(例如CIQ,C/O,甚至还可能有使馆认证,贸促会认证等)的费用,你也没有计算进去;

7, 如果更细一些,还有电放的费用,或者快递文件的费用,你也没有计算进去。

加上这些,差不多就可以计算出FOB报价了;

这里需要注意一下的是:

1,关于退税金额的计算,15%是“理论上的不含税价”的15%(因此有340/1.17=290.60这一步);这个“理论上的不含税价”必须这么反推回来,如果工厂直接报不含税价格,那就是“实际的不含税价”。“实际的不含税价”不能作为退税计算的依据,也就是不能直接用“实际的不税价”*15%来计算退税(因为如果工厂的含税价是340.00,那么工厂直接报的“实际不含税价”显然是不可能达到290.60这么低的);要做退税,就一定要向工厂询问含17%增值税的价格,然后通过这个含税价反向“计算理论上的不含税价”;记住,所谓退税,前提是工厂要先交了17%的增值税,出口后再退给你;如果你都不交税,那么显然是不存在退税的;

2, 贸易公司的费用0.5%,通常这个基数是按照你收款金额,也就是你的FOB报价来计算的;我上面的计算,显然比实际的金额要算少了;

公式是没有的,但是一步一步算给你看了,给了解释了,应该能理解吧?

国际贸易中的佣金问题怎么解决?

在实际业务中,按交易金额(发票金额)还是FOB价作为计佣基数,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但前者计算方便,操作上比较简便,实践中使用较多。

佣金支付大致有如下几种方式:

1). 按成交价的百分率计算。例如:CIF价每吨3000美元,佣金1.5%,即每吨45美元。它的计算公式为: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3000×1.5%=45(美元)

2). 按成交数量支付一定金额的佣金。例如某货5000件,每件佣金20美分,共计1000美元。它的计算公式为:

佣金=交货数量×单位数量付佣额=5000×0.20=1000(美元)

3). 按FOB或FCA价的净价为基数计算,即运费和保险费不付佣。例如,成交为CIF价,付佣时需把I和F减除,因为保险费和运费都非卖方收益。这种计算方式,道理上似乎讲得过去,但实际上手续很麻烦。因不同商品、不同包装、不同目的地运、保费的计算方法往往不尽相同。为简化手续,也可经过与佣金商协商采取估算法,估算一个运费、保费在CIF或CIP总值中的百分比值,按此计算FOB或FCA价,其计算公式为:

CIF或CIP含佣价×(1-运费率-保费率)×佣金率=佣金

例如,某公司出口一批货,若采用CIF条件成交出口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运费占发票金额的10%,保险费占发票金额的0.3%,佣金率为4%,求FOB 净价为基数的佣金。

佣金=FOB价×佣金率 或佣金=CIF价×(1-运费率-保费率)×佣金率=80万元×(1-0.10-0.003)×0.04=25116元(人民币)

4). 按累计佣金(Accumulated Commission)办法计算。累计佣金对佣金商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累计销售额越大,佣金率越高。累计佣金又可分为金额累进佣金和超额累进佣金两种。

5)含佣价与净价之间的换算

佣金的计算公式: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单位货物佣金率=含佣价*(1-佣金率)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例1: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某商品每公吨2000美元CIF纽约,外商要求4%佣金。在保持我方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应该报含佣价为:

CIFC4%=CIF净价/1-4%=2000/1-4%=2083.33(美元)

例2: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某商品每公吨2000美元CIFC2%纽约,外商要求将佣金率提高到4%佣金。在保持我方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应该报含佣价为:

CIFC4%=CIF净价/1-4%=2000*(1-2%)/(1-4%)=2041.67(美元)

例3: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某商品每箱800美元FOBC2%上海,外商要求将佣金率提高到5%佣金。在保持我方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应该报含佣价为:。

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800*(1-2%)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800*(1-2%)/(1-5%)=825.26美元

例4:在一笔交易过程中,我方对某一产品报3%的含佣价为10,000美元,计算应该付多少佣金:

应付佣金额 =10,000美元x 3% = 300美元

例:5:某公司向香港客户出口水果罐头200箱,每箱132.6港币CIF香港,客户要求改报CFR香港5%佣金价,设保险费率为2%,,加一成投保,在保持原报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试求:

1 、CFRC5% 香港价应报多少?

2 、出口200 箱应付给客户多少佣金?

CFR =CIF -I =132.6 (1 -1.1 *2% ) =129.6828

CFRC5% =CFR 净价/(1-佣金率)=129.6828/(1-5%)=136.5082

应付佣金=含佣价*佣金率=136.5082*5%*200=1365.082港元.

佣金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当通过中间商销售产品时,在出口报价中通常会含有佣金。表示方式为在贸易术语后加“C”或“&C”,其中C为佣金率。例如,CIF&C5 Hong Kong(或CIFC5 HongKong),这表示在合同报价中含有5%的拥金。

佣金的含义

佣金是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买方或卖方)进行交易而收取的报酬。通常为价款的1%~5%。

佣金的种类

1. 明佣:通常是在规定具体价格时,用文字明确表示佣金率。何如,“USD200 per set CIF San Francisco 2% Commission”,或者“USD200 per set CIF&C2 San Francisco” 。

2. 暗佣:暗佣是指不在合同中明确表示佣金率,而是按事先约定另付佣金支付的一种做法。暗佣通常由出口商向成功完成一笔交易的买方代理支付的,以此作为买方代理提供有关竞争性售价和提供出口商产品进入其委托人市场机会的一种补偿。暗佣通常为出口价款的2%或3%。

佣金的计算

公式:

1.一般计算公式:佣金=计算佣金的价格X佣金率

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计算佣金的价格和佣金率。实际业务中,计算佣金的价格常采用合同中的交易金额,即发票金额,也就是含佣价。当然也可以规定双方认可的其他计算佣金的价格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

2.

含佣价与净价之间的关系

含佣价即为含有佣金的价格,净价即为不含佣金的价格。根据定义及通常计算拥金的办法,可知含佣金价与净价之间有如下的关系:

含拥价=净价/(1-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佣金=含佣价-含佣价X佣金率

=含佣价(1-佣金率)

佣金的支付

佣金可由卖方,也可由买方向中间商支付。但是,要避免“双头佣”,即买卖双方重复支付。通常的做法是:买方直接从价款中扣除支付给中间商;或者卖方收到货款后,再支付给中间商。

救命!!!很简单的,FOB含佣价怎么算?

佣金的计算公式:  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单位货物佣金率  =含佣价*(1-佣金率)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FOB=(人民币含税价-退税收入)/现汇买入价

其中:退税收入=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

则:

FOB={人民币含税价-{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现汇买入价

FOB={{1-[退税率/(1+增值税率)]}×人民币含税价}/现汇买入价

含佣价=FOB净价/(1-佣金率)

(FOB5%=FOB+FOB5%X5%)

得出:FOB5%(含佣价)=FOB/(1-5%)

FOB

FOB一般指船上交货价。船上交货价亦称“离岸价”。国际贸易术语之一。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此外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相关手续。本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货交承运人是国际贸易价格术语之一。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交货地点为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否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照管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不负责卸货。本术语只限于海运、内河运输范围。

美国、加拿大等一些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对离岸价格的解释与国际商会有所不同。由于各国的港口对离岸价格有不同的解释和习惯,因此凡大宗货物按离岸价格条件成交时,买卖双方在装货费用由谁负担等问题上一定要有明确规定,分清责任,防止误解。在一定条件下,进口采用离岸价格对进口国有一定的好处。在离岸价格条件下,进口国可选择本国的船舶运输,向本国保险公司投保,这样可避免肥水外流,商业风险相对较小。